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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校园
1.在区级以上活动中做出重要贡献。有市级以上表彰或荣誉,如:“上海市中小学行为规范示范校”、“上海市中小学心理健康示范校”、“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精神文明十佳好人好事”等
2.教育教学改革、精神文明建设和党建等方面的成绩、经验在国家和市级主要媒体刊发,并产生广泛影响
3.参与学区化集团化办学,承担对口支援、托管等任务,工作成效显著
4.提交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评为B级以上
5.学校自设文明创建特色项目并取得标志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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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提交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评为B级以上
上外附属大境中学2017年度文明校园社会责任报告
2018-01-10
共有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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