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校园

“依法治校”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2014-11-07   来源:   

一、领导重视,机制健全,法治理念入人心。

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依法治校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主抓、学生发展部和班主任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始终把依法治校、依法从教、依法育人工作作为大事,纳入学校工作整体规划之中,定期研究、总体部署,责任到人、层层负责。学校还聘请了法制副校长,以维护广大师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增强师生的法制观念,提高学校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水平。学校依法治校领导小组经常开会专题研究法制宣传教育及依法治理工作,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贯彻在学校决策管理中。在经费上舍得投入,保证了普法所需经费,确保普法工作正常运作。

学校不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广度。干部利用中心组学习时间集中学习《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带头知法、懂法、守法、维法,强化依法行政、依法治校的意识,自觉按照法律法规处理事务,依法维护学校的权益。全体教师利用政治学习等时间进行《宪法》、《劳动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了教职工依法执教、依法治教的自觉性,教师的普法业务理论水平有了较大提升。各项法律法规的深入宣传,让广大师生逐渐的知法、懂法、守法,认识到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法治理念逐步深入人心。

此外,学校还征订了《中国法制报》、《民主与法制》等多种报刊杂志,增加了法制教育图书、图片和音像资料100多份,极大地丰富了法制教育的内容和形式。

二、科学管理,制度完善,法治实践有保障。

要坚持依法治校、依法执教,必须要有法可依,必须将国家的意志、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具体落实到学校的各项具体工作中。一方面有利于管理和规范,另一方面又通过具体的制度强化了师生的法制意识,因此学校从办学实际出发,依据法律法规,遵循育人规律,从培养高素质人才的内涵和外延上构建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涵盖了学校的所有工作,使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通过制度的管理,增强了管理的透明度和监督力度,培养了师生的民主管理与监督的意识,树立了他们的法制观念和法制意识。

学校在黄浦区教育党工委的直接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校长负责制,制定了《上海外国语大学附属大境中学章程》,各项议事规则清晰,责任明确、管理科学规范,决策机构健全,并先后建立健全了一系列管理制度,如《党总支民主集中制制度》、《党员民主评议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各类人员岗位职责》、《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条件》、《关于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若干规定》、《教代会制度》、《校务公开实施办法》、《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暂行办法》、《教学工作制度》、《教学检查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和《上外附属大境中学财务制度》等,这些规章制度的建立,理顺和完善了学校管理体系,提升了学校的整体水平。

同时,为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健全和完善了《升旗仪式及广播操评比制度》、《班级财产管理制度》、《卫生工作小红旗评比标准》和《日常行规小红旗评比标准》,编制《上外附属大境中学学生一日行为规范》,对学生的行为规范进行多元评价,对学生打架斗殴、考试作弊、擅自离校等方面都作了相关规定,对违纪学生都制定了相应处理意见,引导学生由制度转化为自觉行动。通过各项制度的制订和不断完善,严格依法治教,促使学校管理日趋目标化、规范化、法治化,每项工作、每件事情的处理均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据可查,各部门运作有序,各环节管理有条不紊。真正从源头上遏制了违法乱纪行为,为普法教育夯实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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