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境中学学籍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18-01-09   来源:   

 

学籍管理是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最基本的常规管理,对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所以,在贯彻执行中必须保证它的严肃性。为进一步提高学校学籍的管理水平,特制定学籍制度如下:

一、入学

1、凡属我校录取的学生,除生理有严重缺陷,无法坚持正常学习者外,均可入本校接受教育。

2、入学的新生,须持户口本、毕业证,由学校统一审查登记。

3、学校教务处协助教学副校长负责这方面的咨询、协调、监督检查、总册管理等工作。教务处在教学副校长领导下,具体负责入学新生的资格审查、编班以及各班“学籍登记表”的填报工作。

4、对新生入学输入学生信息时,数据采集应尽可能完整,主要家庭成员必须输入正确。对于新生未报到的,应问清去向。

5、学校教务处负责“学籍档案卡”统一管理。

6、严禁休学学生复学后重建学籍卡。

二、转学

1、凡因户籍变更、家庭搬迁或父母工作调动等原因需到我校就读的学生,须持本人户口本、原校转学证、学籍卡等有关手续,需经校长批准,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填写“转学通知单”,接受学校教导处和教学副校长的审查审批,并到学校财务室缴纳有关费用后,由教务处编班,办理学籍登记后,通知班主任入班。未经过这一程序的一律不准安排转学生。

2、中途转进的学生,除审查资格外,重点要审查转校生的操行鉴定和学习成绩介绍。

3、凡因父母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要求转出本校的学生,必须由家长提交详细的转学申请,经班主任签字,学校教务处主任共同审查签字,校长同意后,方可办理有关转学手续。

4、本市范围内转学:以转学证明及转学联系单为准,双方学校盖章同意,经教育局审批后在输入学籍管理软件。

4、本市户口学生转出:家长提出申请,学校盖章同意,并需取得接收学校及接收地教育行政部门盖章同意后,经教育局审批后在输入学籍管理软件。(在学籍管理软件中,未经教育局同意,本市户口学生不得随意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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