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境中学“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发布日期:2018-01-09   来源: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过集体讨论作出决定”的制度要求,学校在校长负责制的制度安排下,坚持党组织政治核心,落实教代会民主管理,实行依法治校,充分发挥学校班子成员集体领导的作用,完善决策机制,规范决策行为,提高领导班子领导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决策原则

(一)民主集中制原则

“三重一大”事项由校务会议讨论决定。校务会议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二、决策内容

(一)重大事项决策

1、制订和修改学校章程;

2、制订学校发展规划;

3、重大改革措施及规章制度;

4、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实施方案;

5、校内机构及岗位的设置;

6、中层干部任免及重要人事安排;

7、师资队伍建设实施方案;

8、教职工绩效工资方案;

9、重大基建项目;

10、因公出国(境)访问及涉外校际交流;

11、其他重大问题。

(二)重要项目安排

1、学校对外重要合作和交流项目;

2、学校重大科研项目;

3、应当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项目。

(三)重要干部任免

1、学校中层后备干部的推荐、选拔、考核和使用;

2、学校中层干部、年级组长、教研组长等人事安排;

3、其他重要岗位干部的推荐、选拔、任免和调动。

(四)大额度资金的使用

1、年度经费预算、决算及大额经费支出安排、使用;

2、学校教职工收入分配方案、奖励经费制订和调整;

三、决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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