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继承和发扬拥军优属光荣传统,深入持久地开展好拥军优属活动,加强国防教育和国防观念,促进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利益,根据国防法和市拥军优属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1.成立以党总支书记为总负责的校拥军优属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规划和实施国防教育和拥军优属与拥政爱国工作。 工作小组设立专项资金,每年有固定的资金投入。
2.人武部门密切合作,在高一新生入校时组织军训,在军训中进行军事常识、队列和基本技能及国防知识的宣传与教育。
3.利用元旦、“八·一”建军节、春节等节日开展双拥宣传、慰问活动。
4.学校对现役军人和优抚对象子女就读我校给予适当具体的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