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创建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的有关文件精神,推动学校安全工作深入开展,提高学校内部安全防范能力,预防和减少校园案件事故,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师生人身安全,结合我校的实际,制订了创建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的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学校的根本任务就是培养人才,学校的一切任务是为了学生的健康成长,要牢固树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以维护校园治安稳定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认真落实校园安全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完善和规范校园安全保卫的工作机制,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加强领导:
1、成立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姚晓红任组长,罗永祥、应华、高思芳任副组长。李金涛、石嘉伟、俞定智、蒋敏、鲍勇、杨家新为组员,负责学校创建省“安全文明校园”活动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2、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和师生动员大会,分析形势,提出要求,落实行动。3、组织检查考核,确保全校各项安全制度和要求落实到位。
三、 “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内容及标准:
按照上级文件精神,主要有六个方面,分别是:
(一)安全责任落实: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2、分管各条线工作的副校长、工作组人员在自己承担的管理职责和相关工作中是主要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