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公告

上海市大境中学岗位说明书(初级教师)

发布日期:2011-02-21   来源:   

上海市大境中学岗位说明书

岗位名称

专技岗位(教师)

岗位等级

专技十一级(初级职务一级岗位)

岗位

职责

教师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具有良好师德修养,关心爱护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落实学校办学理念,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1.钻研教材和课程标准,落实好各项计划。

2.认真备好课,书写详案。

3.认真上课,课堂教学有效。

4.落实课堂教学各个环节。

5.因材施教,分层辅导。

6.认真进行质量分析,不断改进教学质量。

7.积极参加参加各级教研活动。

8.认真听课和反思。

9.加强对学生行为规范和道德品质教育。

10.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认真负责完成各项工作。

工作要求及标准

1.学习课程标准,钻研教材、教学重点 ,落实好每一节课的教学任务。

2.认真备课,备课中体现关注知识与技能、过程方法以及学生的情感、态度、价值观。

3.有效利用40分钟的课堂教学,落实双基,关注学生能力发展。教学内容准确,合理使用现代教学设备;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提高教学质量。

4.根据教学要求和学生实际分层布置作业,讲究作业质量,及时收发、精批细改、方式多样、认真讲评,指导学生订正反思。

5.因材施教,分层辅导。关心指导有学科特长的学生,辅导帮助有学习困难的学生。通过辅导,使各类学生确有收获,都有提高。

6.严格执行监考与阅卷要求;认真进行质量分析,改进教学策略。

7.认真参加各级教研活动,积极听课评课,注重教学反思。

8.参与学校校本课程建设。

9.加强对学生学法指导,激励学生自信、自律、成才,培育良好班风和学风;师生关系融洽,赢得学生信任。

10.服从学校工作安排,以大局为重,不计较个人得失,并认真负责完成各项工作。

任职

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符合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并能自觉履行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职责。

2、有良好师德修养,教育思想端正,关心爱护学生,品德言行堪为学生的表率。

3、善于学习,敬业爱岗,团结协作,严于律己。

4、任职期间应完成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所规定的任课课时量、工作量。

二、具体条件

1、应具有国家教育部、市教委所规定的学历;任十二级岗位须满3年及以上。

2、任期内有两次校级及以上教育教学公开课(研究课),评价良好;有两次学年度或年度考核优秀;应参与教科研研究,或有能结合自身教育教学实践和所从事的工作的总结,在教研组或年级组或有关科室及以上范围进行交流,并有好评。

3、能完成学校所布置的公开课(研究课)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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