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外附属大境中学专业技术等级岗位晋升实施细则
为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根据《黄浦区教育系统专业技术等级岗位晋升标准的指导意见》,结合学校自身状况及发展趋势,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专业技术等级岗位基本条件
(一)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
1、符合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并能自觉履行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职责。
2、有良好师德修养,教育思想端正,关心爱护学生,品德言行堪为学生的表率。
3、善于学习,敬业爱岗,团结协作,严于律己。
4、任职期间应完成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所规定的任课课时量、工作量。
5、现任教学科或工作须与申报学科职务相一致。
6、有指导本等级以下人员的工作业绩。
(二)专业技术岗位具体条件
1、五级(副高级职务一级岗位)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任高级岗位满6年及以上;
3)能出色胜任学校本学科各年级教育教学工作,或所从事的工作有显著成绩,是学校本学科的教育教学或所从事工作的主要骨干(指导高考、学业水平考成绩显著;或指导学科及其他种类竞赛成绩显著;或参加教学竞赛获区级及以上奖;或担任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备课组长等成绩优秀;或带领团队获得区级及以上集体荣誉奖;或出色承担区级及以上重大课改任务;或长期承担各类教育教学工作或其他岗位获得显著成绩等);
4)任期内有三次区级及以上的教育教学公开课(含研究课)或区级及以上专题讲座、学术报告,评价优良;
5)有两次学年度或年度考核优秀;
6)有两次区级及以上课题研究,担任课题负责人或主笔(市级课题至少担任二级子课题负责人或主笔);或在区级及以上相关刊物上发表四篇及以上高质量的文章;或有专著出版;或有四次及以上在区级及以上专题会议上作交流;或两次及以上在教科研论文评比中获区级及以上奖项;
7)能出色完成区、学校及以上布置的带教教师(三人及以上)或指导教研组等工作,有明显成绩。
8)在区内及以上本学科的教育教学或所从事的工作中有知名度(特级教师,或高校相关专业兼职教授,或区级及以上拔尖人才,或区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或市高评委、区中评委专家,或区级及以上名师工作室、培养基地导师或学员,或区骨干教师,或市级及以上专业委员会或学术团体委员、理事等);
9)有较高学术或专业造诣并在市级及以上有影响(主编或参与编写学科教材,或参加高考或学业考命题或审题,或参加市级及以上学科考纲制定等)
10)有区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园丁奖、三八红旗手等荣誉。
说明:1.以上1至7条为必需条件,8至10条为优先条件。
2.满足上述所例举条款多者、级别高者和任职年限长者优先。
2、六级(副高级职务二级岗位)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任七级岗位满3年及以上;
3)能较出色胜任学校本学科各年级教育教学工作,或所从事的工作有良好成绩(指导高考、学业水平考成绩良好;指导学科及其他种类竞赛成绩良好;或参加教学竞赛获奖;或担任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备课组长等成绩良好;或参加教学竞赛获得区级及以上荣誉奖;或带领团队获得区级及以上集体荣誉奖;或积极承担校级及以上重大课改任务;担任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备课组长等成绩良好;或长期承担各类教育教学工作或其他岗位获得良好成绩等);
4)在任期内有两次校级及以上教育教学公开课(其中至少一节为区级及以上或进入区级及以上教学竞赛的课及主题活动设计和组织实施);或专题讲座、学术报告, 评价良好;
5)任期内有一次学年度或年度考核优秀;
6)有校级及以上课题研究,担任课题负责人或主笔(区级课题至少担任二级子课题负责人或主笔);或在区级及以上相关刊物上发表三篇及以上高质量的文章;或有二次及以上在区级及以上专题会议上作交流;或在教科研论文评比中获区级及以上奖项;
7)是学校本学科的教育教学或所从事工作的主要骨干;能较好完成学校所布置的公开课(研究课)、带教和教科研等工作。
说明:符合上述条件基础上,任职年限长者和满足上述所例举条款(和本级别以上具体条件所例举条款)多者、级别高者优先。
3、七级(副高级职务三级岗位)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获得高级教师资格;
3)能胜任学校本学科教育教学工作,或其他岗位工作;
4) 年度或年度考核合格;
5)能较好完成学校所布置的公开课(研究课)、带教和教科研等工作。
4、八级(中级职务一级岗位)
1)具有国家教育部、市教委所规定的学历;
2)任中级岗位满6年及以上;
3)能较好胜任学校本学科各年级教育教学工作,或所从事的工作有较好成绩(教育教学成绩较好;指导高考、学业水平考成绩较好;指导学科及其他种类竞赛成绩较好;担任备课组长或其他职务等成绩较好;在其他岗位成绩较好等);
4) 在任期内有两次校级及以上教育教学公开课,其中至少一节为区级及以上或进入区级及以上教学竞赛的课及主题活动设计和实施;
5)任期内有二次学年度或年度考核优秀;
6)参加校级及以上课题研究,承担部分任务;或在区级及以上与所从事专业相关刊物上发表有两篇及以上有一定质量的文章;或在校级及以上专题会议上作交流;或在教科研论文评比中获校级及以上奖项;
7)是学校本学科的教育教学或所从事工作的骨干;能较好完成学校及以上所布置的公开课、带教和教科研等工作。
说明:符合上述条件基础上,任职年限长者和满足上述所例举条款(和本级别以上具体条件所例举条款)多者、级别高者优先。
5、九级(中级职务二级岗位)
1)具有国家教育部、市教委所规定的学历;
2)任十级岗位满3年及以上;
3)能胜任学校本学科的教育教学工作;在任期内有两次校级及以上教育教学公开课(含研究课、进入区级及以上教学竞赛的课及主题活动设计和实施),评价良好;
4)有一次学年度或年度考核优秀;
5)积极参与教科研任务,认真参加学校和区内教研、备课活动,认真完成理论学习和结合自身教育教学实践和所从事的工作的经验总结,在校级及以上范围交流,并获好评;
6)能完成学校所布置的公开课(研究课)等工作。
6、十级(中级职务三级岗位)
具有中级职务任职资格,任期内学年度或年度考核合格;应完成学校所布置的公开课(研究课)等工作。
7、十一级(初级职务一级岗位)
1)具有国家教育部、市教委所规定的学历;
2)任十二级岗位满3年及以上;
3)任期内有两次校级及以上教育教学公开课(研究课),评价良好;有两次学年度或年度考核优秀;
4)参与教科研研究,或能结合自身教育教学实践和所从事的工作进行经验总结,在教研组或年级组或有关科室及以上范围进行交流,并有好评;
5)能完成学校所布置的公开课(研究课)等工作。
说明: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基础上,任职年限长者和满足上述所例举条款(和本级别以上具体条件所例举条款)多者、级别高者优先。
8、十二级(初级职务二级岗位)
1)具有国家教育部、市教委所规定的学历;
2)任十三级岗位满3年及以上;
3)每学期有两次教研组及以上范围的教育教学公开课(研究课),评价良好;
4)有一次学年度或年度考核优秀;
5)认真完成理论学习任务,有教科研文章或经验总结,并在教研组或年级组或有关科室范围内进行交流;
6)完成学校所布置的公开课(研究课)等工作。
9、十三级(初级职务员级岗位)
1)具有国家教育部、市教委所规定的学历;
2)认真完成理论学习任务,有教科研文章或经验总结
3)认真参加校、区规定的教研、备课活动;完成听课、评课等任务;
4)任期内的学年度或年度考核合格;
5)能完成学校所布置的公开课(研究课)等工作。
本实施细则解释权归校长室。
上外附属大境中学
2010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