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天地

【征文告示】2016年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运用调查研究方法

发布日期:2016-10-11   来源:   

2016年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运用调查研究方法

优秀成果评选活动启事

 

调查研究法是教育研究中最常用的方法之一。为鼓励广大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区县教科研人员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提升教育实证调查方法运用能力、促进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普教所按照倡导教育实证研究,提高实证研究能力,导向教育实践改进的目的,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应用调查方法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主办与协办单位

由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普通教育研究所主办,各区(县)教育科研室协办。

二、参与对象与参与形式

全市各区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以及区县教研科研人员。自愿报名参加,参赛者以所在机构为单位进行申报。

 三、参选成果要求

1、参选成果必须是调查研究报告。所交征文可以是原创作品,亦可以是已经发表的成果。

2、参选成果包括三个部分:调研方案、调研报告、调研工具(如问卷、量表)。调研报告须遵守文体规范,包括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注释等。

3、调查研究的内容选题:本次评选活动的选题,可以参考“附件二:2016年教育调查内容指南”所提供的选题;也可以选择自己在日常的教育教学中遇到的有价值的“真问题”,或者社会、家长关心的热点问题。

4、调查研究的来源:调研报告来源不限,可以是以往所做或正在做的课题,也可以是开展的教育教学项目或工作;教师提交参评的调查报告如属于国家、市、区级、校级课题研究的内容,请注明课题名称;如果该成果在其它任何报刊杂志上已经发表的,请予以注明发表时间和期刊。

5、调查研究报告正文篇幅不少于3500字。

6、调查研究成果需要署名作者所在学校名称、作者姓名及联系方式(包括手机、邮箱),便于必要情况下联系。

四、评选活动组织过程

1、评选启动

20163月,上海市教科院普教所面向全市各区(县)发布征文活动通知,由区县教育科研室动员并组织学校申报,本活动不接受任何个人申报

上海市教科院普教所结合区(县)教育科研室资源,组织调研方法的专题培训。培训专家团队由各区县科研室主任与上海市教科院普教所成员组成,培训采取专家讲座、优秀调研报告案例分析、调研方法论坛、专家团队前往学校个别指导等普及与个别指导,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注重培训效果。集中培训方式的参加人员由各区县自主确定,详细名额由具体通知确定。培训经讨论后由各区县轮流组织。

2、材料报送

本次评选活动,先由各区县组织第一轮评选,评选依据“教育调查研究报告评价标准(详见附件一)进行。区县评奖结束后,各区县将本区10项优秀成果(浦东新区可以递交15项成果)的电子稿统一打包发到项目组公共邮箱内;纸质稿(一式两份)与各区县的“汇总表”(附件三)一起递交上海市教科院普教所,参加市级评选。

●电子稿统一发到公共邮箱:jyxxdcd@163.com

●请各区县在电子稿整体打包时,注上文件名“2016调查方法成果评选”;

●电子稿成果的篇名后,请用括号注明第一作者的名;

●各区县将本区排名在20名之内,但在10名之后的参赛教师成果以电子稿的形式发到同一邮箱;并注明“备选成果”。

●征文收交截止日期是20161021

我校报送截止时间:1017日(星期一) ,请有意参加评选的老师于本周与徐珍联系。

 

3、征文评选(11-12月)

 本次评选活动的主旨在于用评价来促进科研能力的提升。本次活动与其他征文的本质区别有以下几点:(1)选题对基础教育的改革和推进具有明确的参考价值;(2)成果中所研究的问题确是当前教育实践中比较突出的真问题;(3)教师通过规范的调查研究方法所形成的研究成果。

本次活动将组织专家对征文进行评选,由各区县与上海市教科院普通教育研究所科研人员组成“评审专家团队”,对各区县递交的成果进行市级评选,分别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并颁发获奖证书。

参评成果中优质的报告,将由主办方推荐在市级报刊杂志、新媒体及政府咨询报告中纳用。

4、征文声明

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附件一:教育调查研究报告评价标准

附件二:2016年教育调查内容指南

附件三:2016年区县初评汇总表

 

           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普通教育研究所

        20163

 

 


2016年中小学幼儿园运用调查方法优秀成果征文活动启事 校园网张贴版.doc
附件一.docx
附件二.docx
附件三.docx
分享到: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