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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不止“分类”——高一(8)班同学垃圾分类宣传志愿活动

发布日期:2018-09-1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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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自本世纪初开始得到国家重视,并在全国数个重点城市中开展,但所得成效甚微。习近平主席曾经提出: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关系13亿多人生活环境改善,关系垃圾能不能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今天我们高一(8)班的同学们,来到了静安区东宝兴路635号小区和芷江中路345弄小区,向基层居民群众宣传垃圾分类的重要性。

到达目的地,经过分发传单等的准备工作后,我们便在各楼的楼组长的带领之下前往各个居民楼。走到一半,一个颜色刺眼的大垃圾桶便直入眼帘,让人揪心的是,垃圾桶上既没分类标识,而其中更是干湿不分离,玻璃制品也混杂其中,让人深觉小区垃圾分类的实际难度之大。在向居民宣传时,一位老阿姨就对小区垃圾分类现状不满,一个有500户居民的小区,却只有一处垃圾分类投放点,让居民日常垃圾分类极为不便。据了解,早在很久以前,小区就做过垃圾分类的宣传,但由于设施不便,使得收效甚微。老阿姨语重心长:“其实大家都知道,也十分愿意参与垃圾分类,毕竟也是环保节能的好事,但天天这么卖力,人总有懈怠的时候,只要家门口就有便利的分类点,何乐而不为呢?

听完老阿姨的衷心建议,我向她鞠了一个躬,同时也开始深思。作为志愿者,我们高中生能做到的,只不过就是那志愿职务中的一点,但对于本质的问题,我们却很少想过。垃圾分类,看起来只是分个类别这么简单,但其中隐藏的却是便民服务与居民素质之间的不平衡:从前居民垃圾分类意识弱,常常让环卫部门头疼;如今人人都明了垃圾分类的重要性,基础设施——尤其是在老旧小区中——应该得以改善。除去客观引导,调动群众的活跃性与积极性是基层环保,基层素质再提升的重要一环,而设施、服务的改良更是重中之重。所谓要治标治本,作为志愿者,我们只能做到“治标”,而“治本”也是我们该认真思考的问题,志愿者是改善社会服务,促进社会进步而提供服务的人,以观察社会,发表见解为己任,也可以是新时代下学生志愿者的义务所在。

这次志愿者活动,既宽泛了我们的学习视野,又加深了我们对社会的思考。志愿者这一普普通通的名词,在我们心中有了非凡的意义。志愿于社会,即是回报于社会;力求改善于社会,即是处于社会中人的责任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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